河化股份(000953):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暨退出投资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6:20:16 中财网
原标题:河化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暨退出投资的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暨退出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河化股份”)根据战略规划的需要,拟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于2025年7月11日,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与专业投资机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杨爱婷共同投资设立深圳鹏誉弘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首批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1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5.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退出合伙企业的原因及退出方式
鉴于至今合伙企业的基金备案手续仍未完成,合伙企业未实际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公司基于资金使用效率及运营管理等方面考虑,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经合伙人大会决议:河化股份退出合伙企业,退出后河化股份不再享有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亦不再承担相应义务(已产生的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责任除外),终止基金托管安排。目前,公司已收到退回的投资款495万元(已按协议约定扣减合伙企业设立、存续期间公司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退出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退出合伙企业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未实际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公司实际支出仅为合伙企业设立、存续期间的相关费用,本次退出合伙企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退伙及终止基金托管的合伙人大会决议》;
2、退回投资款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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