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三房巷(600370):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21:30:59 中财网
原标题: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41,429.41万元(含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863,313.41(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9.6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向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提供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5,00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等及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本次担保为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做。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日和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
( )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下属公司、下
属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次担保金额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何世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487085786
成立时间2003年05月28日
注册地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20号

注册资本43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混苯二甲酸、苯甲酸、溴化钠的生产、 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黄 金饰品、黄金制品、聚酯切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582,352.981,503,546.78
 负债总额1,037,322.31962,388.73
 资产净额545,030.67541,158.04
 营业收入1,080,984.871,335,602.22
 净利润-22,554.37-27,477.3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乙方与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1、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4月1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5,00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2、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803,313.41万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39.21%;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总额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40%。上述担保总额合计863,313.41万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49.60%。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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