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德尔玛(301332):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0:01:18 中财网
原标题:德尔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240,1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3,6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6,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截至目前尚未到期的担保合同以及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签署的金融机构借款担保合同。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对广东水护盾的担保进展
公司就全资子公司广东水护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水护盾”)向相关事项与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为广东水护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6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6,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为广东水护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6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

(二)公司对德尔玛健康的担保进展
公司就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尔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健康”)分别向民生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10,400万元、20,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为德尔玛健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365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3,635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为德尔玛健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8,765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8,23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广东水护盾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保证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债务人:广东水护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

6、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二)公司为德尔玛健康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保证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德尔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

6、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三)公司为德尔玛健康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2、保证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德尔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以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担保金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0,400万元。

(四)公司为德尔玛健康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保证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德尔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担保金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0,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55%;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9,3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9%。上述担保均系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5000129964001号);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5000130033001号);3、《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134830120250102);
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佛银综授额字第000493号-担保01)。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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