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股份(301262):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0:06:23 中财网
原标题:海看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62 证券简称:海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看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华惠新”)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96,2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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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朴华惠新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 整数倍的告知函》,朴华惠新于2025年10月23日、11月25日、11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910,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本次权益变动后,朴华惠新权益比例由8.85%减少至7.91%。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 F0255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0月23日、11月25日、11月26日
权益变动过程2025年10月23日,朴华惠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2,82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本 次权益变动后,朴华惠新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由8.85%减 少至8.18%。 2025年11月25日,朴华惠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6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本次 权益变动后,朴华惠新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由8.18%减少 至8.16%。 2025年11月26日,朴华惠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1,022,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 次权益变动后,朴华惠新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由8.16%减 少至7.91%,累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海看股份股票代码301262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3,910,3950.94  
合 计3,910,3950.9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36,910,6198.8533,000,2247.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910,6198.8533,000,2247.9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朴华惠新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本 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 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注: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朴华惠新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的情形。

2、朴华惠新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朴华惠新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朴华惠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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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华惠新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 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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