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威电子(300270):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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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0:11:0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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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威电子: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
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信息”)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为华夏天信(北京)
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机器人”)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近日,公司与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签订了《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因北京
机器人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400万元借款,该笔借款由首创担保为北京
机器人提供担保,公司向首创担保提供房产抵押反担保。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市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新市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电信息向中行新市区支行申请4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新电信息、北京
机器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
方 | 担保方
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 | 审议的担
保额度 | 本次担
保金额 | 本次担保前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 | 可用担
保额度 |
| 公司 | 新电信
息 | 64.88% | 126.92% | 2000 | 400 | 1290 | 1690 | 310 |
| 公司 | 北京机
器人 | 73.92% | 196.94% | 1000 | 400 | 500 | 400 | 600 |
注:本次北京
机器人新增担保为前次担保到期后继续为北京
机器人提供的新一轮担保,前次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4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2年7月9日 |
| 注册地点 | 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高新区新二街1625号大数据产业园数据大厦C6 |
| 法定代表人 | 王慧勇 |
| 注册资本 | 1,005万元人民币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智
能车载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教学专用仪
器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
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城
乡市容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
成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64.8806%;河南新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股35.1194%。 |
| 与上市公司的 |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已
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809.93 | 3,237.55 |
| 负债总额 | 4,560.00 | 4,109.13 |
| 净资产 | -750.07 | -871.58 |
| 营业收入 | 2,809.99 | 840.53 |
| 利润总额 | 105.00 | -128.21 |
| 净利润 | 105.00 | -121.51 |
3、新电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华夏天信(北京)
机器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19日 |
| 注册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36号1幢1层A区105室 |
| 法定代表人 | 马绚丽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设备制
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通
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气设
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
人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
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
| | 辅助设备零售;电气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电气
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械设
备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环
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
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
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河南中威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持有其73.92%的股权;北京京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其15%的股权;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1.08%的股权。 |
| 与公司的关联
关系 |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威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已
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908.14 | 1,310.10 |
| 负债总额 | 2,695.00 | 2,580.04 |
| 净资产 | -786.86 | -1,269.94 |
| 营业收入 | 1,560.66 | 285.29 |
| 利润总额 | -1,298.34 | -482.34 |
| 净利润 | -1,866.26 | -483.08 |
3、华夏天信(北京)
机器人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行新市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杭州
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市区支行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4,000,000.00元人民币;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新电信息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新电信息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与首创担保签订的《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抵押人(甲方):杭州
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
1、华夏天信(北京)
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了《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债务人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的相关事宜。
2、为保障《委托保证合同》中乙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以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甲方以其所有的坐落于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28层3207的房产1套(以下简称“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与乙方签署了《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
《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4,000,000.00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抵押权登记;
抵押详情:1、不动产所有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147319号;2、抵押不动产坐落:朝阳区东三环抵押反担保的范围:1、《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乙方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资金总额和资
金总额的资金占用费(自乙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算,资金占用费率按照日息万分之六计算)。2、《委托
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评审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委托保
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评
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3、乙方实现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
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4、其他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所支付的费用。
北京
机器人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北京
机器人未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090万元,
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首创担保签订的《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
2、公司与中行新市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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