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威电子(300270):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0:11:0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威电子: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信息”)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为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机器人”)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近日,公司与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签订了《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因北京机器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400万元借款,该笔借款由首创担保为北京机器人提供担保,公司向首创担保提供房产抵押反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市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新市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电信息向中行新市区支行申请4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新电信息、北京机器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 方担保方 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审议的担 保额度本次担 保金额本次担保前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可用担 保额度
公司新电信 息64.88%126.92%200040012901690310
公司北京机 器人73.92%196.94%1000400500400600
注:本次北京机器人新增担保为前次担保到期后继续为北京机器人提供的新一轮担保,前次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4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9日
注册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高新区新二街1625号大数据产业园数据大厦C6
法定代表人王慧勇
注册资本1,00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智 能车载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教学专用仪 器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 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城 乡市容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 成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4.8806%;河南新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股35.1194%。
与上市公司的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关系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已 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
资产总额3,809.933,237.55
负债总额4,560.004,109.13
净资产-750.07-871.58
营业收入2,809.99840.53
利润总额105.00-128.21
净利润105.00-121.51
3、新电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9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36号1幢1层A区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绚丽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设备制 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通 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气设 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 人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 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电气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电气 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械设 备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环 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 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 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南中威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持有其73.92%的股权;北京京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其15%的股权;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1.08%的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 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威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已 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
资产总额1,908.141,310.10
负债总额2,695.002,580.04
净资产-786.86-1,269.94
营业收入1,560.66285.29
利润总额-1,298.34-482.34
净利润-1,866.26-483.08
3、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行新市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市区支行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4,000,000.00元人民币;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新电信息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新电信息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与首创担保签订的《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抵押人(甲方):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
1、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了《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债务人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的相关事宜。

2、为保障《委托保证合同》中乙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以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甲方以其所有的坐落于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28层3207的房产1套(以下简称“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与乙方签署了《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

《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4,000,000.00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抵押权登记;
抵押详情:1、不动产所有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147319号;2、抵押不动产坐落:朝阳区东三环抵押反担保的范围:1、《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乙方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资金总额和资 金总额的资金占用费(自乙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算,资金占用费率按照日息万分之六计算)。2、《委托 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评审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委托保 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评 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3、乙方实现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 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4、其他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所支付的费用。 北京机器人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北京机器人未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090万元, 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首创担保签订的《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 2、公司与中行新市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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