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000697):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0:53:47 中财网
原标题:*ST炼石: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炼石 公告编号:2025-066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开盘参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7.26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炼石航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7.26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炼石航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7.26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5年11月27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11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8.52元/股,该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7.26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11月28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将进行调整。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按照公司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为8.05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5年9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或“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炼石航空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成都中院裁定批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炼石航空现有总股本为873,100,876股,以现有总股本作为资本公积转增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522,987,424股。转增1,396,088,300
后,炼石航空总股本将增至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2.转增股票的用途
前述522,987,424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具体如下:
(1)转增股票中200,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重整投资人总计以1,238,000,000.00元现金受让炼石航空200,000,000股转增股票,相关受让资金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执行本重整计划及支持炼石航空后续业务发展。

(2)转增股票中322,987,424股用于偿付债务
转增股票中的322,987,424股将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分配给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

按照上述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炼石航空原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相关权益调整方案的实施而减少。

三、股权登记日
2025 11 27 2025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年 月 日,除权日为 年
11月28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5年11月28日。

四、停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27日开市起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5年11月28日开市起复牌。

五、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4.4.2条相关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一)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结合《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具体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公司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0。

公司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为2,558,060,398.08元,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1,238,000,000.00 873,100,876
付的现金为 元。转增前总股本为 股,抵偿公司债务转
增股份数为322,987,424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200,000,000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数为0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二)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的计算公式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炼石航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公司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2,558,060,398.08 +1,238,000,000.00 / 322,987,424 +200,000,000 +0( 元 元)( 股 股 股)
=7.26元/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炼石航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7.26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炼石航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7.26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5年11月27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11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8.52元/股,该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7.26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11月28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依据公司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的除权(息)参考价为8.05元/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六、风险提示
1、公司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
、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已依《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