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603969):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6:30:35 中财网
原标题: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
及 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 动人谢志峰、谢志钦、谢昭庭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84,550,9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53%,谢志峰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通怡芙蓉16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2025-059 16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因个人资金需求,通怡芙蓉 号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6,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6%;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减持价格均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5年11月 28日,公司收到股东通怡芙蓉16号发来的《减持结果告知函》。通怡芙蓉16号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2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00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情况
通怡芙蓉16号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53,8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55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通怡芙蓉16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76%减少至25.00%,其权益触及5%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怡芙蓉16号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2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46,20010,266,200 1.20%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通怡芙蓉
16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00%减少至23.80%,其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16,820,000股
持股比例1.9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大宗交易取得:16,820,000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谢志峰184,550,98621.5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谢昭庭18,922,5002.2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谢志峰先生为兄妹关系
 谢志钦596,2760.0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谢志峰先生为兄弟关系
 上海通怡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通 怡芙蓉16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16,820,0001.9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谢志峰先生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
 合计220,889,76225.76%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 10 17 年 月 日
减持数量16,82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28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5,82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11,000,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8.37~9.67元/股
减持总金额146,309,369.70元
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1.96%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96%
当前持股数量0股
当前持股比例0%
√是□否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 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通怡芙蓉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10120332386472R □不适用
   
3.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谢志峰?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 ?不适用
谢昭庭□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 ?不适用
谢志钦□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 ?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通怡芙蓉16号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53,8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55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通怡芙蓉16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76%减少至25.00%,其权益触及5%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怡芙蓉16号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2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46,2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2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通怡芙蓉16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00%减少至23.80%,其权益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 (万股)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 股)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上海通怡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通 怡芙蓉16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1,026.62001.20%00%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____2025/11/26- 2025/11/28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谢志峰18,455.098621.53%18,455.098621.53%//
谢昭庭1,892.25002.21%1,892.25002.21%//
谢志钦59.62760.07%59.62760.07%//
合计21,433.596225.00%204,069,76223.8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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