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300014):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提示性公告(回购股份)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15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提示性公告(回购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股份(回购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2、本次归属股份(回购股份)人数共计94人,股票数量为6,872,366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的0.3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了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回购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情况如下: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数量:不超过7,06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第六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04,572.1497万股的3.4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5、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包括公司公告第六期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归属安排 第六期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司对激励计划中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4年9月30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125)。 4、2024年10月9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127)。 5、2024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六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情况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4年10月24日 3、授予价格(调整前):22.76元/股 4、授予人数:619人 5、授予数量:7,065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已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故第六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76元/股调整为22.02元/股。 2、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调整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六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6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416,00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六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六期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六期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4日,截至2025年11月19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六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6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416,00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1、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 2、实际归属数量:6,872,366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的0.33%。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共计94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22.02元/股。 5、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回购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872,366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的0.33%。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0日出具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00Z0197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0日止新增股本情况。截至2025年11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759,317,311.50元,实际受让公司股票34,483,075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6,872,366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7,610,709股,其中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计入股本为人民币27,610,709.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580,377,103.18元。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6,872,366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就第六期激励计划调整、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2、公司第六期激励计划的调整系根据《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第六期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申请表;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归属、作废相关事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相关事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及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归属、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00Z0197号)。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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