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王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股东王戈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18日至2026 年2月1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1,519,68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5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相关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首次公开 发行前的承诺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 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王戈先生于2025年4月28日 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并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目前王戈先生尚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任期截至2027年7月12日),故任期内每年 度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4、王戈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1%,将通过 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 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况。 5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王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