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文旅(0005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府文旅 股票代码:000558 信息披露义务人1: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波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团结路口远大商厦502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87号浙商财富中心12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一致行动人):高靖娜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云桂花园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87号浙商财富中心12楼 股权变动性质:因卖出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 .................................................................................................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1: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团结路口远大商厦502 通讯地址:杭州西湖区古墩路87号浙商财富中心3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俞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3906513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5年4月20日 经营期限:1995年4月20日起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高继胜、高靖娜
高靖娜女士为莱茵达集团股东,与莱茵达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高靖娜于2024年12月17日减持股票后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天府文旅公司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莱茵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通过减持所持天府文旅部分股份,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优化资产结构,旨在降低杠杆水平及股份质押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所持天 府文旅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所持天府文旅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莱茵达集团持有天府文旅109,5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高靖娜女士持有公司5,8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合计持有天府文旅115,41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95%。 本次权益变动后,莱茵达集团持有天府文旅64,461,0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高靖娜女士持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期间,信息义务披露人高靖娜以集 合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5,860,000股,减持比例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45%; 2024年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7日期间,信息义务披露人莱茵达集团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45,088,902股,减持比例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0%;详见上市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莱茵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从8.95%下降至5.00%。 注: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俞波 高静娜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人名称: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俞波 高靖娜 (签字)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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