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信息(600271):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

时间:2025年11月29日 15:21:31 中财网
原标题:航天信息: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航天信息”或“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值管理,是指航天信息以提高公司
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
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
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引导
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以及通过资本运作、权益
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航天信息市场形象与品牌
价值,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实现
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航天信息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
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得进行任何形
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诚实守信原则:航天信息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
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三)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
理须秉持系统思维、循序推进的原则,系统化改善影响市值
增长的各关键要素;
(四)常态性原则:航天信息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
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化、常
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五条航天信息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
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
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
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
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
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落实,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航天信息资产证
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航天信息各职能部门、事
业部及分子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
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
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
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
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
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
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
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
续发展相匹配。航天信息应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健全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
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
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
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八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
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
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制定市值管理计划、
协调内外部资源执行落实计划、定期评估管理效果等,并积
极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增进投资者对于航天信息的了解。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
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
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
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
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
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
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资产证券部是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
具体负责监测公司股价、资本市场舆情和动态,拟订市值管
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向管理层报告市值管理执行情况等。

第十二条航天信息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及分子公司应
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报送可能对市值产生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招投标、重要项目进展以及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规定的重大信息。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
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四条航天信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
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
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
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
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
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
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
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
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追究违规行为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资产证券部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
者其他适用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如相关
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应立即
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并及时向管
理层报告,重大事项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报经相应审批机构
审定后执行。

第十六条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
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单一或组合应对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
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
况下,可以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或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
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
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
格的50%;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航天信息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航天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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