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688628):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30日 21:00:31 中财网
原标题:优利德: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58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减持的董事持股情况如下: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杨志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9%;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孙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8%。上述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要,杨志凌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2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65%,且不超过其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孙乔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19%,且不超过其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周建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7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14%,且不超过其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张兴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15%,且不超过其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上述减持计划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杨志凌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28,980股
持股比例0.025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28,980股

股东名称孙乔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8,400股
持股比例0.007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8,400股

股东名称周建华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50,900股
持股比例0.045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50,900股

股东名称张兴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51,200股
持股比例0.045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51,2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周建华23,3000.02%2023/5/31~ 2023/11/3042.4-48.542023/05/10
张兴23,0000.02%2023/5/31~ 2023/11/3041.3-49.032023/05/1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杨志凌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245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6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245股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3月20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归属的股票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孙乔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1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1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1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3月20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归属的股票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周建华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725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1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725股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3月20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归属的股票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张兴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8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1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8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3月20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归属的股票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公司董事承诺如下: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兴、周建华承诺如下:
“1、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对于已作出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承诺。

5、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杨志凌、孙乔承诺如下:
“1、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 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3、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公司董事对公司前景持续看好,本次减持计划是根据其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