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688502):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7:11:07 中财网
原标题:茂莱光学: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92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宋治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宋治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宋治平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治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宋治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宋治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本次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不改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人员构成,故不再召开董事会选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 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 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司任职具体职务 (如适用)是否存在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
宋治平非独立董 事2025年12 月1日2027年4月 22日公司治理结 构调整副总经理、 技术总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治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治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宋治平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宋治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治平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宋治平简历
宋治平,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天津大学精密仪器系激光专业毕业,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2014年至今,任江苏省光学学会镀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光学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2023年至今,任南京光子学与激光工程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1983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常州第二电子仪器厂(现常州第二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任上海光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现上海鸿辉光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镀膜生产部副部长;2001年12月至2015年5月,历任茂莱有限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5月至2025年12月,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5年12月至今,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治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宋治平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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