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30084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0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万可欣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可欣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振滔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万可欣生物通知,获悉万可欣生物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根据王振滔先生与万可欣生物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王振滔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050.35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829%)的表决权委托给万可欣生物行使,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王振滔先生与万可欣生物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万可欣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振滔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2、上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万可欣生物本次质押股份未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可欣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振滔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万可欣生物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王振滔先生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万可欣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振滔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偿付能力能够得到保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万可欣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振滔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所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控股股东万可欣生物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万可欣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58、92号18幢 (4)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150号21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上实生物医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任华 (7)注册资本:76,301万元人民币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EQK2R881 (9)成立日期:2025年7月8日 (1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11)2025年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可欣生物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95,000.00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82.61万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165.22万元。万可欣生物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万可欣生物资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及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不存在偿债风险。 6、一致行动人王振滔先生基本情况 (1)王振滔,男,中国国籍,住所所在地为温州市鹿城区,最近三年历任公司总裁和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奥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叁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王振滔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为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商务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万可欣生物本次质押股份融资资金是用于股权类投资,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 2、公司控股股东万可欣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振滔先生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是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万可欣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振滔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万可欣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振滔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或提前购回被质押股权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万可欣生物与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除公司向王振滔先生发放工资薪酬、派发现金股利外,王振滔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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