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300614):百畅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5;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2、转股起止日期:2023年8月28日至2029年2月21日 3、暂停转股期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5年12月10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6号)同意注册,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2,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42,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3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畅转债”,债券代码“12317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8月28日至2029年2月21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目前,“百畅转债”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 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百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百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百畅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自2025年12月10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百畅转债”正常交易,敬请“百畅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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