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20:56:13 中财网
原标题:航新科技: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0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磊先生为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1人,代表股份38,741,64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36,897,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1,844,12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5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8人,代表股份1,844,12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8人,代表股份1,844,12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51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85,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01%;反对34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23%;弃权14,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7,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0.6739%;反对34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45%;弃权14,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16%。

提案2.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表
决如下:
提案2.01《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4%;反对34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23%;弃权20,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3648%;反对34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45%;弃权20,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07%。

提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4%;反对34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74%;弃权18,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3648%;反对34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29%;弃权18,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23%。

提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4%;反对344,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97%;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3648%;反对344,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917%;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35%。

提案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4,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2%;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990%;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7,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1099%;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69%;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32%。

提案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67,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49%;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990%;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9.7249%;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69%;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2%。

提案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5%;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99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7,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1153%;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69%;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8%。

提案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7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0628%;反对345,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926%;弃权17,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1,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3105%;反对345,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14%;弃权17,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1%。

提案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8%;反对344,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97%;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1,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3105%;反对344,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917%;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8%。

提案2.09《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82,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23%;反对34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53%;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5112%;反对34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95%;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3%。

提案2.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14%;反对34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53%;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0719%;反对34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95%;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285%。

提案2.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80,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79%;反对34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74%;弃权17,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4190%;反对34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29%;弃权17,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1%。

提案2.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49,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3%;反对73,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892%;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2,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0276%;反对73,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7%;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航新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