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0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磊先生为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1人,代表股份38,741,64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36,897,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1,844,12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5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8人,代表股份1,844,12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8人,代表股份1,844,12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51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85,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01%;反对34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23%;弃权14,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7,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0.6739%;反对34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45%;弃权14,5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16%。 提案2.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表 决如下: 提案2.01《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4%;反对34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23%;弃权20,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3648%;反对34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45%;弃权20,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07%。 提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4%;反对34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74%;弃权18,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3648%;反对34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29%;弃权18,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23%。 提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9,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4%;反对344,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97%;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3648%;反对344,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917%;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35%。 提案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4,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2%;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990%;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7,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1099%;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69%;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32%。 提案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67,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49%;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990%;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9.7249%;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69%;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2%。 提案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5%;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99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7,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1153%;反对34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69%;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8%。 提案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7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0628%;反对345,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926%;弃权17,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1,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3105%;反对345,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14%;弃权17,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1%。 提案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8%;反对344,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97%;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1,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3105%;反对344,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917%;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8%。 提案2.09《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82,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23%;反对34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53%;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5112%;反对34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95%;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3%。 提案2.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14%;反对34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53%;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0719%;反对34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95%;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285%。 提案2.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80,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79%;反对34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74%;弃权17,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4190%;反对34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29%;弃权17,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1%。 提案2.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49,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3%;反对73,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892%;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2,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0276%;反对73,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7%;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航新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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