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60185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 12月 18日 3. 股权登记日
1. 提案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1 知》(公告编号:临2025-035),持有公司82.17%股份的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提案为《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以及公司将不迟于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 10月 31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 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 )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议案1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已分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日、2025年10月30日、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3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3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3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27),以及公司将不迟于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60185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8 附件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60185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8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累积投票议案应当按照附件二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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