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22:05:59 中财网
原标题:绿联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606 证券简称: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28,779,6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4%)的大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298,196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298,196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8,779,6956.9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投资原因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拟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 (股)减持方式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8,298,196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其中,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4,149,098股;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4,149,098股。2.00%
注:减持期间,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导致总股本变动的事项,或公司发生回购事项,减持股东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1.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规定,对于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份,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时间为准)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该等新增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自公司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5.如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减持另有规定的,本企业承诺将同时遵守相关规定。

6.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于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本承诺函替代本企业之前就本承诺函事项所作出的承诺。本承诺函适用中国大陆法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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