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3010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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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03日 21:21:4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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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安联锐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
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5-064
珠海
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长、实际
控制人徐进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珠海
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为69,723,577股,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为67,633,943股。
2.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众永盛”)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进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联众永盛与徐进为一致行动人,计算减持比例时,应当合并计算。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以下简称“公告”)。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300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37.4220%)的股东联众永盛与徐进,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
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1.463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联众永盛与徐进 联
众永盛与徐进实际减持公司股份2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23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333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户持股数后总
股本比例(%) |
| 联众永盛 | 集中竞价 | 首次公开发行
前发行的股份 | 2025.10.09-2025.
11.26 | 66.34 | 130,000 | 0.1865 | 0.1922 |
| 徐进 | 集中竞价 | 首次公开发行
前发行的股份 | 2025.11.19-2025.
12.02 | 73.04 | 95,200 | 0.1365 | 0.1408 |
| 合 计 | - | 225,200 | 0.3230 | 0.3330 |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占剔除回购
专户持股数
后的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占剔除回购
专户持股数
后的总股本
比例(%) |
| 联众永盛 | 合计持有股份 | 22,528,000 | 32.3104 | 33.3087 | 22,398,000 | 32.1240 | 33.1165 |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 | 22,528,000 | 32.3104 | 33.3087 | 22,398,000 | 32.1240 | 33.1165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 | - | - | - | - | - |
| 徐进 | 合计持有股份 | 2,782,000 | 3.9900 | 4.1133 | 2,686,800 | 3.8535 | 3.9726 |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 | 695,500 | 0.9975 | 1.0283 | 600,300 | 0.8610 | 0.8876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2,086,500 | 2.9925 | 3.0850 | 2,086,500 | 2.9925 | 3.085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25,310,000 | 36.3005 | 37.4220 | 25,084,800 | 35.9775 | 37.0891 |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23,223,500 | 33.3080 | 34.3370 | 22,998,300 | 32.9850 | 34.0041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2,086,500 | 2.9925 | 3.0850 | 2,086,500 | 2.9925 | 3.085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份锁定期
的承诺 | 北京联众
永盛科贸
有限公司 |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
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公司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 正常履行
中 |
| | | 2、本公司所持安联锐视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安联锐
视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联锐视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联锐视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安联锐视因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承
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
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
安联锐视所有。 | |
| | 徐进 |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
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
守上述规定。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安联锐视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安联锐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安联锐视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
3、本人所持安联锐视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安联锐视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联锐视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联锐视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安联锐视因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 |
| | | 而终止。
5、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
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
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
联锐视所有。 | |
| 持股意向和
减持意向的
说明与承诺 | 北京联众
永盛科贸
有限公司 |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
本企业拟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
调整)。
3、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
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
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
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
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
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
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
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公司
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
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
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
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正常履行
中 |
| | | (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
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 |
| | 徐进 |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拟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本人将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
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
步减持。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
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
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
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
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
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
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
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公司
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
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
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
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
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
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联众永盛、徐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珠海
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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