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力鼎光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6:35:58 中财网
原标题:力鼎光电:力鼎光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证券代码:605118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力鼎光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基本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请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等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四、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股东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四、确定股东会计票、监票人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的所有项目均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2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3,554.20万元。公司计划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募集资金总额38,048.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5,576.35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7月24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所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结项名称结项时间募集资金承诺 使用金额(万 元)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金额(万 元)节余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光学镜头智能 制造项目2025年12月 1日29,812.9829,207.103,554.20
研发中心升级 注1 项目2022年10月 27日5,763.375,859.930
注2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3,554.20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 金额□√补流,3,554.20万元   
注1:“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全部使用完毕并结项,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办理完毕“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编号:2022-072)。

注2: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1日募集资金节余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尚未赎回现金管理余额及理财专户余额等,后续实际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资金因存在收到理财或活期结息收益将产生一定变化。

(二)节余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采购成本和费用支出。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形成了节余募集资金。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554.2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支付原募投项目相应应付未付款(如有)。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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