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0024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4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8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15-9:25 9:30-11:30 13:00-15:00 、 ,下午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至2025年1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亚辉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日(周一)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5人,代表股份140,726,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1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6,790,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4人,代表股份3,935,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9%。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9人,代表股份34,952,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01%。 5 31,016,4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27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4人,代表股份3,935,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9%。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9,575,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2%;反对1,1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6%;36,900 1,00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80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72%;反对1,1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3.1872% 36,90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6%。 2、《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9,485,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9%;反对1,2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5%;弃权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0.0257% 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10,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83%;反对1,2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3.4484% 36,100 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3、《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39,455,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65%;反对1,2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7%;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0.0408% 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680,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25%;反对1,2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3.4733% 57,400 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2%。 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9,586,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99%;反对1,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37%;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0.0264% 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812,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84%;反对1,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3.1554% 37,10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5、《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9,45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42%;反对1,2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5%;弃权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0.0473% 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677,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30%;反对1,2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3.4564% 66,600 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 6、《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9,444,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89%;反对1,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1%;弃权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0.0249% 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670,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319%;反对1,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3.5677% 35,100 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4%。 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0,007,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9%;反对5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弃权1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0.0944% 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33,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23%;反对5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1.6777% 132,800 2,00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9%。 8、《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40,005,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3%;反对5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9%;弃权1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0.0958% 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30,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58%;反对5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1.6786% 134,800 2,00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7%。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0,00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8%;反对6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0%;弃权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0.0281% 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27,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57%;反对6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1.9610% 39,600 1,00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朱培元、常潇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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