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博世科(300422):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300422 2025-109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及授权,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新增为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75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业务合作方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45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以最终签署并生效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但仅能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或以下的同类被担保对象间调剂。 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业务的相关手续,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相关进展公告。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甲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支行 (2)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科丽特环保签署的《广西北部湾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被保证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生效,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二)公司为子(孙)公司苍梧博世科、科佳装备、博测检测提供担保1、基本情况 为提高融资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及授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广西北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金投”)及其具备相关融资经营业务许可资质的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贷款业务,融资本金及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建设、归还贷款等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融资需求提供相关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自有资产(动产、不动产、应收账款等)、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抵押或质押等。具体融资金额、期限、方式、融资成本及增信措施等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及办理登记手续情况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北港金投开展融资业务实际发生借款本金余额合计56,700万元(含本次新增借款1.1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及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与关联方开展融资业务并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关于拟新增与关联方开展融资业务并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以及相关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及子(孙)公司苍梧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梧博世科”)、广西科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佳装备”)、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测检测”)等4个主体拟分别向北港金投申请融资借款合计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公司融资金额为2,300万元,苍梧博世科、科佳装备、博测检测分别为2,9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各方签订了相关融资业务协议。根据北港金投要求,公司为苍梧博世科、科佳装备、博测检测本次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以其名下四处不动产为本次融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最高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及授权,同意公司2025年度新增为博测检测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同意公司2025年度新增为湖南博世科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经公司经营层研究批准,同意公司将湖南博世科已获批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0,300万元分别调剂给苍梧博世科和科佳装备,其中,调入苍梧博世科11,600万元,调入科佳装备8,700万元。 调剂完成后,湖南博世科剩余可用额度为8,400万元,苍梧博世科可用额度为11,600万元,科佳装备可用额度为9,7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审批额度及授权范围内。经湖南博世科股东决定,同意其以自有不动产抵押为公司、苍梧博世科、科佳装备、博测检测向北港金投合计申请融资借款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小写:¥110,000,000.00)提供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借款主体:博世科、苍梧博世科、科佳装备、博测检测; 2、借款金额:合计11,000万元,其中博世科借款金额为2,300万元,苍梧博世科、科佳装备、博测检测分别借款金额为2,900万元; 3、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 4、借款利率:年利率8%,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5、增信方式:公司为苍梧博世科、科佳装备、博测检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以其名下四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6、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债务人所欠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和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分笔、分期履行的,则每笔、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争议解决:相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关联借款及担保事项均在审批和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具体交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含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415,632.0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256,526.05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5.3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因转让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75%股权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余额为3,185.00万元;公司关联方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1,633.26万元,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其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12 8 年 月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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