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买(3007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21:15:42 中财网
原标题:值得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0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11号楼40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国栋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3人,代表股份104,698,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50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26人,代表股份4,997,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99,701,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376%。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5人,代表股份4,997,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31%。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629,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反对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928,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73%;反对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6%;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171,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11%;反对1,523,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2%;弃权3,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470,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364%;反对1,523,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51%;弃权3,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966,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3%;反对723,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1%;弃权9,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6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419%;反对723,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75%;弃权9,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965,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7%;反对724,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弃权9,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64,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279%;反对724,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15%;弃权9,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965,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1%;反对723,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8%;弃权9,5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64,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379%;反对723,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15%;弃权9,5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935,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13%;反对75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1%;弃权9,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34,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337%;反对75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58%;弃权9,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357,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41%;反对2,32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6%;弃权18,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656,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586%;反对2,32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787%;弃权18,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941,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4%;反对74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6%;弃权1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0,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417%;反对74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97%;弃权1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941,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7%;反对745,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4%;弃权1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240,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477%;反对745,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7%;弃权1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367,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38%;反对2,31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3%;弃权1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666,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607%;反对2,31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07%;弃权1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599,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弃权15,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898,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86%;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88%;弃权15,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隋国栋先生、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峰先生、刘超先生、许欢先生、李楠女士、柳伟亮先生。隋国栋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7,144,976股,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8,063,383股,刘峰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5,316,123股,刘超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080,616股,许欢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00股,李楠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4,389股,柳伟亮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0,440股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为99,701,127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89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46%;反对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8%;弃权1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89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46%;反对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8%;弃权1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隋国栋先生、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峰先生、刘超先生、许欢先生、李楠女士、柳伟亮先生。隋国栋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7,144,976股,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8,063,383股,刘峰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5,316,123股,刘超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080,616股,许欢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00股,李楠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4,389股,柳伟亮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0,440股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为99,701,127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89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85%;反对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9%;弃权1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89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85%;反对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9%;弃权1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李悦岩律师及胡天任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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