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313,490,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13,275,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6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21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21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21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61,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173%;反对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5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83%;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49%;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5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83%;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49%;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5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83%;反对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8%。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59,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751%;反对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41%;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07%。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5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83%;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49%;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56,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764%;反对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88%;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8%。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5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83%;反对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8%。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56,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764%;反对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88%;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8%。 2.0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62,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11%;反对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41%;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8%。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62,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11%;反对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461,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492%;反对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41%;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任宝明、王茜 (三)结论性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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