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60060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5-09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长郭舰先生、董事/总经理 刘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徐刚先生、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慧女士、独立董事张文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勇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特别决议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毛海龙律师、冯燕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股东会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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