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0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5-111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 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0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新大楼3楼三潭印月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梁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6人,代表股份1,074,532,2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6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20,331,66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7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5人,代表股份54,200,57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1%。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4人,代表股份55,594,08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393,510股,占 0.0794%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5人,代表股份54,200,57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反对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97,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264%;反对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6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2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708%;反对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晓红、吴楠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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