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苏交科(300284):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5-070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或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292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55亿元。 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担保额度可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裁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部分子公司合计提供了2,701.61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单位:人民币万元
1、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检测认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贤坤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晓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司法鉴定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设备修理;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科技中介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系说明:苏交科检测认证为苏交科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以下简称“ ” 注册资本:23,955,999.48欧元 注册地址:C/EmilioMunoz35,28037,Madrid,Spain 法定代表人:MauricioGomezVillarino 经营范围:从事各类工程相关的活动,包括民用和工业、咨询、信息技术和建筑方面的业务。 关系说明:EPTISA为苏交科的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EPTISA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全路59号-3号楼301 法定代表人:王呈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室内环境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系说明:格林勒斯为苏交科的控股孙公司。 经审计,格林勒斯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苏交科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授信申请人: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保证范围:银行在授信范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人的费用和其他费用。 (二)苏交科与南京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授信申请人: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南京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保证范围:银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苏交科与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授信申请人: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保证范围:授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汇丰银行欧洲发送的反担保保函 申请人:EPTISASERVICIOSDEINGENIERíA,S.L. 反担保申请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证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转开行:汇丰银行欧洲 担保方式:反担保 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为157.5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292.73万元)保证范围:开证行提供反担保,向受益人开具金额为EUR157.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伍仟欧元整)的反担保保函。 (五)江苏益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授信申请人: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益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复利和罚息)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仅存在公司或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59,335.9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499.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苏交科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苏交科检测认证); 2、苏交科与南京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苏交科检测认证); 3、苏交科与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苏交科检测认证); 4、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汇丰银行欧洲发送的反担保保函(EPTISA); 5、江苏益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格林勒斯)。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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