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30072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以资产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以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预计申请授信情况如下: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借款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议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6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6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议案一中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及议案二中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办理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办理2026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准、赵静珍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规定,该议案可以豁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怡达”)拟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人民币21,000万元、17,000万元、6,000万元、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怡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仓储”)拟为珠海怡达办理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怡达”)拟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吉林怡达办理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8.5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10.39亿元及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32%。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外,未对其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且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怡达仓储共同为珠海怡达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吉林怡达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支持了珠海怡达、吉林怡达的发展,并且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向相关租赁公司申请总租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人民币1亿元)的融资,公司拟为吉林怡达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亦以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怡达”)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泰兴怡达办理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预计拟申请综合授信的银行情况如下: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持有泰兴怡达92.5%的股权,作为控股股东为泰兴怡达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支持了泰兴怡达的发展,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的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亦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泰兴怡达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向相关租赁公司申请总租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人民币9亿元)的融资,公司拟为泰兴怡达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人民币9亿元(含人民币9亿元)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亦以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持有泰兴怡达92.5%的股权,作为控股股东为泰兴怡达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支持了泰兴怡达的发展,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的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亦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泰兴怡达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14:00于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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