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五 粮 液(000858):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25/第034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为其代扣代缴所得税的QFII、RQFII,若需办理完税证明或 税收减免优惠,请将相关材料原件于2025年12月18日前寄送至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办理。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 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论证、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81,608,005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现金25.78元(含税),合计分配10,006,785,436.8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在本 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81,608,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78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23.20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5.156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2.578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12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2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5年12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025年12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831-3567000。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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