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30151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微信、邮件通知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有李静、罗彪、贺宇)。 会议由董事长邓帮武先生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城舜禹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之日起1年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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