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0000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8:25:27 中财网
原标题:中金岭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132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
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
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喻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
理人)807名、代表股份数共1,392,974,518股,占2025年
12月3日公司总股份4,441,172,458股(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总数”)的31.3650%。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4名,代表
股份数共1,304,482,1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725%。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803
名,代表股份数共88,492,3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25%。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04名,代表股份数共
88,492,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25%。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共1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3名,代表股份
数共88,492,3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2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喻鸿先生现
场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总裁潘文皓先生,董事郭磊先生,
董事李蒲林先生、李珊女士,独立董事黄俊辉先生、罗绍德
先生,监事会主席郎伟晨先生,监事陈佩环女士、杨立新先
生,副总裁郑金华先生,董事会秘书万磊先生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因公务未出席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67,463,50698.1686%25,124,4621.8037%386,5500.02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2,981,47071.1715%25,124,46228.3916%386,5500.4368%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87,910,41899.6365%4,728,8500.3395%335,2500.02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3,428,38294.2774%4,728,8505.3438%335,2500.3788%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87,965,26899.6404%4,690,6000.3367%318,6500.02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3,483,23294.3393%4,690,6005.3006%318,6500.3601%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通过。

提案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87,757,86899.6255%4,764,3000.3420%452,3500.03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3,275,83294.1050%4,764,3005.3838%452,3500.5112%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提案五、《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74,714,53484.3589%13,524,79815.2706%328,1500.37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4,639,53484.3456%13,524,79815.2836%328,1500.3708%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提案六、《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86,660,91699.5468%6,053,8520.4346%259,7500.0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2,178,88092.8654%6,053,8526.8411%259,7500.293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律师 戴余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
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
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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