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泰医药(68824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8:21:37 中财网
原标题:宣泰医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泰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宣泰医药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9.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83.58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61.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21.81万元。

2022年8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907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制剂生产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32,000.0032,000.00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23,830.1619,610.00
3补充流动资金8,390.008,390.00
合计64,220.1660,000.00 
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制剂生产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32,000.009,721.81
2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23,830.1619,610.00
3补充流动资金8,390.008,390.00
合计64,220.1637,721.81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制剂生产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176.24万元用于新项目“复杂制剂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制剂生产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32,000.00545.57
2复杂制剂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9,176.24
3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23,830.1619,610.00
4补充流动资金8,390.008,390.00
合计64,220.1637,721.81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序 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
1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 研发项目2025年12月2027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拟通过对消化系统、肿瘤、糖尿病等疾病领域的多个品种药物进行研发、改良和创新,完善公司业务线,强化核心竞争力。截至目前,项目整体推进顺利,并已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果。在仿制药领域,多款产品已相继获得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中国NMPA”)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美国FDA”)批准或已进入申报阶段。其中,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美沙拉秦肠溶缓释片、枸橼酸托法替布缓释片(11mg)已获得中国NMPA及美国FDA正式批准;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均已获得中国NMPA批准及美国FDA暂时批准;抗肿瘤领域的奥拉帕利片已在中国获批上市。此外,尚有在研产品正处于中国及全球其他市场的申报阶段。在改良型新药领域,公司首个改良型新药项目XT-0043已完成II期临床试验并顺利达到临床终点,目前正全力推进III期临床启动与实施。

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涉及产品较多、治疗领域广泛,加之外部宏观环境、临床试验实际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在研产品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为确保研发质量与国际竞争力,公司基于当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后,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7年12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展的管理和监督,合理统筹,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