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8:26:12 中财网
原标题: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8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减少230.33万元,利润总额将增加81.12万元、存货将减少149.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据以202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新上了特种造纸机及配套设备,设备主要供应商为国内一流厂家,据设备的主要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说明,该设备较传统的造纸机,采用先进的材料应用(钢板材质90%都是用的不锈钢,耐腐蚀性强)、精密制造工艺赋能和智能监控与维护体系护航;同时特种造纸机生产使用的原材料比较干净,对设备的腐蚀性较低,并且几乎不添加化学原料,对特种造纸机的磨损较小,该设备在公司的精良保养下,可安稳运行20年以上。此外,造纸行业上市公司中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普遍采用20年及以上的折旧年限。

综上所述,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参考造纸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会计政策,公司拟对上述特种造纸机及配套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重新核定,折旧年限调整为20年,后续新购建特种造纸机及配套设备折旧年限均按上述折旧年限估计。

(二)变更内容

资产类别折旧方法变更前折旧年限变更后折旧年限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0-20
(三)变更日期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减少230.33万元,利润总额将增加81.12万元、存货将减少149.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据以202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净资产和总资产产生影响,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总体判断。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以后年度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影响金额由公司未来实际投入的涉及折旧年限变更的固定资产金额决定,最终金额以审计数据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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