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688819):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5年12月 目 录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9议案四:《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特制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即时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名称或姓名,填写完毕后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在投票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并在现场表决结果上签字;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无特殊原因不得在大会结束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5、审议会议议案
7、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9、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原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同时取消监事会主席等职务。《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本次《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实施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2.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议案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 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核心战略增长点,我们始终坚守明确的战略方向,持续强化资源投入,稳步夯实产业布局根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循产业规律,动态优化阶段建设节奏,确保各项部署切实服务于长期价值创造目标。目前,一期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并达成预期目标;二期项目核心产线也已建设完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续产线将精准匹配客户需求,科学规划、分步推进。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到88.72%。 基于对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及企业自身经营逻辑的审慎研判,为实现锂电池业务布局与公司整体战略的协同落地,切实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及投资者根本利益,公司认为有必要以更精准的节奏推进后续产能建设,提升资源投入与价值回报的匹配效率,因此决定将该项目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 2、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紧密围绕客户核心需求、市场环境动态变化、市场对于新技术的接受度及新客户拓展进度,对募投项目建设实施精细化动态管控。在充分保障当前生产运营与研发创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同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结合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结论及实际推进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与投资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12月。 (三)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公司应当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投资金额的50%,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1政策持续加码,提供明确发展导向 国家“双碳”战略下,钠离子电池已被纳入重点支持方向,《“十五五”规划纲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明确支持钠离子电池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多地政府出台专项补贴与示范项目引导政策。行业已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范畴,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为项目实施提供了稳定的政策环境和落地保障,降低了市场推广风险。 1.2完善“铅电+锂电+钠电”多元化技术路线 继续推进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完善形成“铅电、锂电、钠电的性能互补、场景适配”产品矩阵与多元化技术路线的关键举措,既能通过钠电业务对冲锂价波动影响,又能依托自身在电池制造、下游渠道的积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与市场话语权。 1.3解决锂离子电池核心痛点,拓展产品应用空间 锂离子电池在长期应用过程中,主要面临两大核心瓶颈:一是在低温环境下性能显著衰减,二是快充能力受限。相较而言,钠离子电池在低温和快充方面表现优异,具备良好的低温适应性和快速充电特性,并已在关键材料研发与系统集成等环节取得重要突破,能够更好地适应宽温域地区对储能系统及电动交通工具的能源需求。展望未来,随着材料体系的持续优化与技术研发的不断深入,钠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在特定应用场景中弥补锂离子电池的性能短板,拓宽其在极端温度与特殊工况下的适用空间。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2.1技术路线清晰化驱动技术改造可行性提升 在钠离子电池产业化进程不断加速的背景下,其技术路线正由早期的多元探索逐步走向清晰。过去,普鲁士蓝类材料、层状氧化物和聚阴离子类等多种正极材料体系并行推进,呈现出技术路径分化的局面。随着市场应用的深入和规模制造的成熟,主流技术方向已逐渐凝聚,产业共识不断增强。在这一趋势下,继续推进钠离子电池技术改造项目具备明确的可行性和战略意义。该项目不仅能够依托已有技术积累,降低研发不确定性,还可借助路线收敛带来的供应链标准化与成本优化效应,进一步加快钠电在汽车启动启停、低速电动车、储能等场景的商业化落地。 2.2依托锂电产业生态,钠电技改具备天然可行性 钠离子电池与锂离子电池在工程装备、工艺方案、系统集成等核心环节高度趋同,而我国已构建起覆盖全产业链的完备锂电产业化体系,为钠电技术改造项目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产业基础与有利环境。锂电成熟的生产装备可通过适应性调整实现复用,核心工艺路线无需颠覆性重构,系统集成相关技术也具备直接借鉴的条件,无需从零起步搭建全流程体系。这种产业层面的高度兼容性,大幅降低了钠电技改的投资成本与时间周期,有效规避了产业化初期的诸多风险,让钠电技术得以依托现有锂电生态快速推进规模化落地。 2.3从实验室到市场,钠电池车用启停方案验证商业化可行性 经过多年技术攻坚,钠离子电池成功实现从实验室原型到商用产品的关键跨越。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汽车钠离子启停电池全球发布会,成为这一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会上既展示了产品高安全、宽温域、长循环的核心性能突破,也明确了其在汽车启停场景的适配方案,标志着钠电车用商业化落地迈入实质阶段。发布会成果丰硕,产品凭借低温启动效率稳定、同规格锂电成本更低,赢得多家合作伙伴的积极响应,现场敲定多项合作意向与首批采购订单。目前产品已实现稳定小批量供货,累计供货额超百万元,既验证了实际应用可靠性,也为后续规模化量产积累了市场与供应链经验,完美衔接技术创新与市场认可。 2.4锚定市场纵深与技术高点,开启产业化可行之路 在市场层面,我们将通过“深耕”与“示范”双轨推进。一方面,在汽车启动启停市场,通过成本优化与渠道建设,持续提升占有率,奠定规模化应用基础。另一方面,在轻型动力与储能市场,将以示范项目为先导,通过与头部客户合作共建样板工程,验证钠电产品在真实场景下的性能与经济性,为后续大规模推广铺路。 在技术层面,我们将围绕能量密度、倍率、温域等核心指标进行系统性突破。通过正负极材料体系迭代、电解液配方优化以及电芯结构创新,同步提升产品综合性能,使钠电池不仅在安全性、低温性能上建立优势,更在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上不断突破,为拓展电动汽车、规模储能等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3、募投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二、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一)项目计划投资 项目名称: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东浜路湖州市高新智能终端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14,029.31万元人民币,项目内容包括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公司研发和资源配置,系统性提升公司技术能力。该项目将计划收购湖州市高新智能终端有限公司100%股权,在该公司现有场地和已有建筑上进行研发平台建设。该场地占地30亩,已有建筑的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预计建设公司科研楼、检测实验中心、系统研发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2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10月31日,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为14,626.36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孳息597.05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项目终止原因 本公司原计划通过收购湖州市高新智能终端有限公司100%股权,依托其现有场地及建筑布局建设大锂电研发平台,以夯实公司在锂电领域的研发硬件基础。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该项目及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原因及说明如下: 1、聚焦核心创新,优化资源配置 公司始终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坚持战略定力与前瞻布局,已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高水平研发平台矩阵,涵盖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示范院士工作站、浙江省动力电池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核心载体,形成了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科研支撑体系。 基于此坚实基础,公司紧密围绕锂电行业“高容量、高安全、全场景”的发展趋势,聚焦储能与绿色出行等关键领域,系统打造了从电芯到系统解决方案的全维度产品生态。 在储能领域,公司推出280Ah/314Ah等高容量长循环储能电芯,配套372kWh/418kWh高效温控液冷交直流一体柜及5MW储能电池仓,精准满足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协同需求;同时布局50Ah~180Ah多规格储能电芯,全面覆盖家用储能、通讯备电等细分场景。在绿色出行领域,产品矩阵涵盖高安全软包电池、圆柱电池等全系列动力电池,充分满足电动二三轮、低速四轮等短途出行及物流场景需求;并针对特种应用场景,量身打造特种动力解决方案,具备宽温域适配、高倍率放电等核心优势,全面展现公司在多场景下的技术纵深与产品适配能力。 依托现有研发体系所支撑的丰富产品输出与持续创新能力,公司已具备高效推进锂电技术攻关与迭代的综合条件。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研发效能,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将相关研发任务全面整合至现有平台矩阵,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与协同效能最大化。该调整不仅有助于公司聚焦于电化学材料、新能源电池及智能化等核心方向的深度攻坚,也更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推动现有产品系列的升级与新产品的迭代。 2、产学研发挥协同创新优势,提升研发效能 公司已构建“以自主核心研发为根基、产学研协同创新为补充”的多元化研发模式,通过深度对接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顶尖高校及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等重点科研机构,搭建了多层次合作平台,有效引入外部高端智力与创新资源,实现内外部研发力量的深度融合与价值共创。 在这一机制支撑下,公司能够以更低研发成本、更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技术攻关与产品迭代,显著提升整体研发效能与运营质量。原计划中的大锂电研发任务将被全面纳入公司成熟的“自主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研发网络,借助外部合作平台形成的互补优势,持续深化在电化学材料、电池系统与智能化等关键方向上的战略布局。此举不仅有助于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绿色能源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也将依托更加灵活、高效的创新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体系化、协同化的研发模式,不断提升创新效率与成果转化速度,通过更高层次的战略聚焦和运营能效,稳步引领企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 3、审慎应对宏观环境变化,聚焦于降本增效,提升公司运营质量 当前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下,资本市场波动加大,企业投资行为更趋谨慎。锂电产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不仅面临原材料价格频繁波动的压力,还需持续推动产能结构的优化升级。在此背景下,降本增效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在,“严控非生产性支出、聚焦高质量成长”已成为公司当前明确的经营方针。 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股权收购与新建研发平台,将产生高额收购对价、场地改建及后续运维成本,与公司当前聚焦核心产能、优化资源配置的战略方向存在偏差。而依托现有成熟资产建设研发基地,不仅能有效规避股权溢价和跨体系协调带来的隐性成本,还可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在满足研发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与质量。 综上,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宏观环境、行业趋势与自身运营实际所作出的审慎决策。该调整不仅有助于有效降低投资成本、优化资金配置,更能提升公司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与核心竞争力,为锂电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无需办理相关的备案、审批等手续。 四、 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业务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议案四:《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胡敏翔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离任董事中,胡敏翔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董事职务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岗位。根据《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人。 鉴于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胡敏翔先生的董事职务离任导致董事会部分席位空缺,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及决策效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履行资格审查程序且审核通过,公司现提名杨勇先生、俞国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补选董事和选举职工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一:《候选人简历》 杨勇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农化专业。2013年加入公司,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任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天能电池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山基地负责人;2022年1月至今,任天能电池集团(马鞍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8月至今,任浙江天能汽车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10月至今,任公司铅蓄电池事业部总裁。 杨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截止目前,杨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杨勇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俞国潮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曾任长兴县公安局李家巷派出所所长、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9月加入公司,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浙江天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9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供应链平台事业部总裁;2022年4月22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俞国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截至目前,俞国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国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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