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9:21:18 中财网
原标题:吉峰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为:田刚强、范欣林、孟月华、田圣宽、李勇、乔晓军、尹群峰、何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田刚强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东台联合飞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联飞”)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东台联飞的唯一股东为北京中航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航智科技有限公司系深圳联合飞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飞机”)的全资子公司,联合飞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无人机整机、配件及相关服务、支付代理经销保证金等,系基于双方已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及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田刚强先生、范欣林先生、孟月华女士、田圣宽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3)。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德阳吉峰聚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子公司遂宁吉峰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子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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