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603043):广州酒家: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0:41:36 中财网
原标题:广州酒家:广州酒家: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5-074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05元/股调整为15.47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83元/股调整为8.25元/股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7人调整为209人。

●首次授予权益总量:828.00万股调整为768.00万股。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酒家”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3、2025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4、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鉴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计划于近期实施,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则授予权益的授予/行权价格将依据本激励计划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5-0.48-0.10=15.47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83-0.48-0.10=8.25元/股。

(二)权益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8名因离职、不再适合参与激励计划、个人放弃等原因公司取消对应人员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27人调整为209人,首次授予总量由828.00万股调整为76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31.20万份调整为307.20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96.80万股调整为460.8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事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和权益总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授予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事项均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以及首次及预留授予日、首次及预留行权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额度等的确定和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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