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3001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1:45:36 中财网 |
|
原标题:
乾照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厦门乾照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厦门乾照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乾照光电
股票代码: 300102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路108号锐钧大厦5P
信息披露义务人2: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3348(集群注册)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96号三盛滨江国际1#25F信息披露义务人3:三盛资本管理(平潭)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如意路66号三盛国际海岸(一期)A区13#楼109商业服务网点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96号三盛滨江国际1#25F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引起的权益变动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乾照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乾照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0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备查文件.....................................................................................................................16
附表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
附表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附表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和君正德、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正德鑫盛一号投资私募基金及深圳和君正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远盛产业创新结构化私募基金的
管理人 |
| 正德远盛、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远盛产业创新结构
化私募基金 |
| 正德鑫盛、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鑫盛一号投资私募
基金 |
| 福建卓丰、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三盛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三盛资本管理(平潭)有限公司 |
| 乾照光电、上市公司 | 指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
期引起的权益变动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本报告书 | 指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君正德)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路108号锐钧大厦5P |
| 法定代表人 | 易阳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194134801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
理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
投资管理顾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以上各
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 |
| 主要股东 | 易阳春(40%)、金张育(40%)、张志(10%)、李文明(5%)
陈苏(5%) |
| 营业期限 | 2014年10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君正德)董监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和君正德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职务 |
| 易阳春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长、总经理 |
| 张志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 高曼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职务 |
| 陈苏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监事 |
3、和君正德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和君正德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卓丰)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3348(集群
注册) |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96号三盛滨江国际1#25F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湖南省太力科商贸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4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8MA2Y8LB88Y |
| 经营范围 |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企业总部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普通合伙人:湖南省太力科商贸有限公司(0.75%);
有限合伙人:三盛资本管理(平潭)有限公司(27.21%);
有限合伙人:深圳太力科矿业有限公司(72.04%)。 |
| 营业期限 | 2017年5月17日至2067年5月16日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卓丰)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卓丰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职务 |
| 王琪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盛资本)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三盛资本管理(平潭)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如意路66号三盛国际海岸(一期)A区13#
楼109商业服务网点 |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96号三盛滨江国际1#25F |
| 法定代表人 | 林种元 |
| 注册资本 | 21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8MA2YMR0W7T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
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均不含金
融、证券、保险、期货等需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三盛集团有限公司(100%) |
| 营业期限 | 2017年10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盛资本)董监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三盛资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职务 |
| 林种元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执行董事、经理 |
| 陈文翔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监事 |
3、三盛资本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三盛资本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君正德、福建卓丰、三盛资本原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和君正德、福建卓丰、三盛资本暂无新的表决权委托或一致行动相关安排。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君正德、福建卓丰、三盛资本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导致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自本报告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
乾照光电的持股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 信息
披露
义务
人 | 本次变动前 | | | | | 本次变动后 | | | | |
| | 持股数
量
(万股) | 持股比
例
(%) | 剔除回购
股份后持
股比例
(%) | 拥有表决
权股数
(万股) | 拥有表
决权股
份占比
(%) | 持股数
量
(万股) | 持股比
例
(%) | 剔除回购
股份后持
股比例
(%) | 拥有表决
权股数
(万股) | 拥有表
决权股
份占比
(%) |
| 和君
正德 | 8,128.00 | 8.832 | 9.040 | 0 | 0 | 8,128.00 | 8.832 | 9.040 | 8,128.00 | 8.832 |
| 福建
卓丰 | 6.23 | 0.007 | 0.007 | 0 | 0 | 6.23 | 0.007 | 0.007 | 6.23 | 0.007 |
| 三盛
资本 | 0 | 0 | 0 | 8,134.23 | 8.838 | 0 | 0 | 0 | 0 | 0 |
注:
1、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变动前后的比例均以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2、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福建卓丰持有
乾照光电的6.23万股被司法冻结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乾照
光电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易阳春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省太力科商贸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
王琪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盛资本管理(平潭)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林种元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2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上市公司:厦门乾照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259-269号
附表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厦门市 |
| 股票简称 | 乾照光电 | 股票代码 | 30010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注
册地 | 深圳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持股数量不变,拥有表
决权数量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8,128.00万股
持股比例:8.832% |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直接持股数量:8,128.00万股,持股比例:8.832%;
持有表决权数量:8,128.00万股,持股比例:8.832% |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日
方式: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持 | 是□ 否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 |
附表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厦门市 |
| 股票简称 | 乾照光电 | 股票代码 | 30010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注
册地 | 平潭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持股数量不变,拥有表
决权数量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23万股
持股比例:0.007% |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直接持股数量:6.23万股,持股比例:0.007%;
持有表决权数量:6.23万股,持股比例:0.007% |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日
方式: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持 | 是□ 否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 |
附表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厦门市 |
| 股票简称 | 乾照光电 | 股票代码 | 30010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三盛资本管理(平潭)
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注
册地 | 平潭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持股数量不变,拥有表
决权数量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直接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持有表决
权数量:0万股,持有表决权比例:0% |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日
方式: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持 | 是□ 否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 |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