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600143):金发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6001432025年 12月 目录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4议案一:关于选举卢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9:15-15:00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101会议室 三、主持:陈平绪董事长 四、记录:戴耀珊董事会秘书 五、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审议《关于选举卢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会议登记终止,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5、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统计表决结果 6、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 7、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8、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的发言和质询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为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会议谢绝个人拍照、录音及录像。 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当向质询者说明理由: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二)质询事项尚未明确结论,有待进一步调查或核实; (三)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四)涉及需要披露但披露时点尚未届至的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由。 议案一:关于选举卢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卢馨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若卢馨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将同时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卢馨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使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金发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卢馨女士简历 卢馨,女,1963年10月生,台盟盟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2004年1月至2023年11月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等。现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66.SH)、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002668.SZ)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卢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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