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300681):提前赎回“英搏转债”

时间:2025年12月13日 19:56:01 中财网
原标题:英搏尔:关于提前赎回“英搏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5-105
债券代码:123249 债券简称:英搏转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英搏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英搏转债”赎回价格:100.1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2月12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12月31日
4、赎回登记日:2026年1月6日
5、赎回日:2026年1月7日
6、停止转股日:2026年1月7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1月12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1月14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1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英搏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英搏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英搏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英搏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英搏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1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英搏转债”,将按照100.1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英搏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英搏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A股股票价格已有15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34元/股)的130%(即22.54元/股)。根据《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已触发“英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英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英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英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提前赎回“英搏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英搏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235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171,59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7,159,7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04,682,475.51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4年11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英搏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49”。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10月30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5年4月30日至2030年10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57元/股。

2024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3,506,46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并于2024年11月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英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57元/股调整为17.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8日起生效。

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62,940,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1886元(含税),“英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6元/股调整为17.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3日起生效。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3,153,42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并于2025年11月4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英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3元/股调整为17.3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4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搏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17.34元/股。

二、“英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A股股票价格已有15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英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34元/股)的130%(即22.54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英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英搏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英搏转债”赎回价格为100.10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0.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10月2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1月7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75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75/365≈0.10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0=100.1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英搏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公告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英搏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英搏转债”自2025年12月31日起停止交易。

3、“英搏转债”自2026年1月7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1月7日为“英搏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1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英搏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英搏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年1月12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1月14日为赎回款到达“英搏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英搏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英搏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赎回日后的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搏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珠海市高新区香山路3266号
联系电话:0756-6860880
联系邮箱:enpower@vip.163.com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英搏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英搏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英搏转债”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英搏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英搏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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