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00056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南海药 股票代码:0005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西座19层1905、1906、1907、1908号(仅限办公)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西座19层1905、1906、1907、190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刘悉承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 股份变动性质:南方同正和刘悉承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海南海药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南海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释义..............................................................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8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9第六节备查文件....................................................9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一)南方同正基本情况
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同正及刘悉承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36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 号单一资金信托为南方同正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实施部分要约收购而设立的信托计划,该计划于2017年5月设立,该信托计划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2025年12月9日聚利36号资管计划管理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海南海药出具的告知函并与该资管计划相关方确认,聚利36号资管计划已根据司法判决要求及信托合同约定进行终止清算,聚利36号资管计划受益权已全部归属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聚利36号资管计划所持有的68,295,512股海南海药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已全部分配给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已成为标的股票的实际控制人,实际享有相应的表决权、处置权等股东权益,聚利36号资管计划原被认定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情形已不存在,即聚利36号资管计划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同正所持有的海南海药股份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其所持公司股份仍存在继续被司法拍卖或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36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聚利 号资管计划根据司法判决要求及信托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68,295,512股海南海药股票已全部分配给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已成为标的股票的实际控制人,聚利36号资管计划因此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即南方同正与聚利36号资管计划所持有的海南海药股份表决权不再合并计算,该权益变动不涉及双方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上述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涉及相关方各自持有海南海药股份数量变动,仅涉及相关方拥有海南海药表决权股份数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同正、刘悉承先生不是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聚利36号资管计划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海南海药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海南海药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同正所持海南海药股份2,520,418股均被质押及冻结。 第四节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事项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方同正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0898-3638060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本人已经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悉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刘悉承 2025年12月11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刘悉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刘悉承 2025年1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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