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一、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间接控 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市现代集团”)《关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告知函》。 根据《温州市属国企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案》(温委办发〔2024〕21号)文件要求,依据《温州市国资委关于股权划转的通知》(温国资委〔2025〕13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温州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温州市现代集团90%的股权划转 至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国投公司”),以及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与温州国投公司签订的《股权划转协 议》,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温州市现代集团10%的股权 划转至温州国投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温州国投公司将持有温州市现代集团 100%的股权,温州市国资委、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温 州国投公司90.296%、9.704%的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 变更,仍为温州市国资委。 二、股权划转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一的基本情况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实施前,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关系图如下: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 理委员会 10% 90%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48.1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实施后,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关系图如下: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 理委员会 9.704% 90.296%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00%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48.1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温州市国资委。本次划转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划转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相关协议已签署,尚待 办理相应的国有股权变更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