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达(301575):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证券代码:301575 证券简称:艾芬达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计划委派童苗根(项目合伙人)、崔健、胡进福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委派王荐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现因工作调整,拟委派郑珊杉(项目合伙人)、沈彦波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委派王春媛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相关信息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郑珊杉,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彦波,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春媛,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情况 郑珊杉、沈彦波、王春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郑珊杉、沈彦波、王春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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