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远股份(600955):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华益维 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 年12月15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人。 全体参会独立董事确认对本次专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无异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 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是因为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额受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 行进度等因素影响,与预计存在差异具备其合理性,公司关联交 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 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 应回避表决。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刘兴华巴树青殷鹏刚 2025年12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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