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永安期货(600927):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78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公司”)为永安资本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已期满。根据永安资本发展需要,中邦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永安资本继续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3.00亿元,担保金额包含此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对中邦公司已经存在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本次担保实施后,中邦公司为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4.75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被担保对象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邦公司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80亿元(含前期担保到期续签),并在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不超过80亿元。 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永安资本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共计54.75亿元,均为中邦公司对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2.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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