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5-052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陈晓峰先生、陶荣君先生、王科先生、陈加挺先生、蔡宇霞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股东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2:王科于2025年7月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其担任董事的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表对应所列2025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系指2025年7-9月实际发生金额。 2025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内,且同一交易类别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4:王科于2025年7月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其担任董事的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表对应所列2025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系指2025年7-9月实际发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34层3407室(自贸试验区内)。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北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穿山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港吉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3年3月24日,注册资本为5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南岗商住1号楼210室。经营范围:在宁波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由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7年1月29日,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砖墙经济园288号。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船舶管理;船舶代理;代理海船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海员证和外国船员证书除外)等有关手续,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海船船员事务,为国内航行海船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销售;船舶租赁;船舶修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挺在该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1998年3月18日,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灵桥路513号6-7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董事长陈晓峰在过去12个月内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2025年5月止),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蔡宇霞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2025年5月起),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4.宁波兴港海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9年2月17日,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6号楼(A4-455)。经营范围: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挺在过去12个月内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2025年8月止),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5.河南豫海新通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511号118室。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理货;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无船承运业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姚祖洪(2025年12月止)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6.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1年8月21日,注册资本为7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镇北极星路。经营范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集装箱堆放、拆装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仅限供水、供电);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及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以上项目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由于公司董事王科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在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