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钦(600753):海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会议资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就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锡伟、虞丽新、张立萃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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