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00070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20:26:19 中财网
原标题:恒逸石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恒逸石化
股票代码: 0007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奔竞大道353号杭州国际博览中心A座62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岸明珠广场3幢2301室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3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持股目的......................................................................................................................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八节备查文件....................................................................................................................15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恒逸石化、公司、上市公 司、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恒逸集团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恒逸投资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权益变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奕博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1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143586141L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奔竞大道353号杭州国际博览中心 A座620室
注册资本5,1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 务咨询;实业投资;生产: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 化学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及配件, 煤炭(无储存);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和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的进出口 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杭州万永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400.4627.04%
2邱建林1,356.5826.19%
3邱奕博1,356.5826.19%
4方贤水405.497.83%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5邱利荣203.983.94%
6周玲娟73.431.42%
7徐力方73.431.42%
8方柏根73.431.42%
9俞兆兴73.431.42%
10邱杏娟73.431.42%
11潘伟敏48.960.95%
12项三龙40.800.79%
合计5,180.00100.00% 
2018年2月8日,邱建林与万永实业、邱祥娟、邱奕博、邱利荣和邱杏娟(均为恒逸集团直接或间接的股东)就恒逸集团的决策事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
“1、就所有需要恒逸集团股东会作出决议/决策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现行《公司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之股东会职权事项,万永实业、邱奕博、邱利荣及邱杏娟都将与邱建林的意见保持一致;即恒逸集团股东会(不论是现场会议还是书面决议)就公司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决策时,万永实业、邱奕博、邱利荣及邱杏娟都将与邱建林作出相同的决策意见,以保持与邱建林的一致行动。

2、在恒逸集团每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本协议各方都将推荐并在相关股东会上同意选举邱建林继续担任恒逸集团的董事/董事长,并均同意邱建林推荐的其他人选担任公司的相关职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如邱奕博、邱利荣、邱杏娟或邱祥娟担任公司董事的(如适用),也将在董事会上就公司的经营管理事项与邱建林保持一致行动。

3、邱祥娟作为万永实业的控股股东,将直接或通过其委派的董事促使万永实业履行上述的一致行动安排。并且,邱祥娟及万永实业同意,从本协议签署日起的七年内,未经邱建林同意,将不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恒逸集团的股权。

4、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持续有效,而不论本协议各方所持恒逸集团的股权比例是否发生变化。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效。”

基于上述,恒逸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邱建林。

邱建林先生,1963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博士,正高级经济师,具有多年石化化纤行业决策管理经验。曾任萧山色织厂厂长。先后担任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副会长、萧山区纺织印染行业协会会长。现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特邀副会长、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资深副会长。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恒逸集团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职位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1邱建林董事长中国中国
2邱奕博董事中国中国
3倪德锋董事、经理中国中国
4方贤水董事中国中国
5何斐董事中国中国
(二)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成立时间2014年8月2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311385155R
注册地址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岸明珠广场3幢2301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1,4二甲苯、 苯、甲苯、氨、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经营范围详 见浙杭(萧)安经字【2018】0700453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上述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投资管理(除证
 券、期货、基金)、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经销:化工原料(除 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销售煤炭(无 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60.00%
2宁波璟仁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40.00%
合计50000.00100.00%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逸投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职位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1方贤水执行董事、 经理中国中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邱建林持有恒逸集团26.19%股权,并通过与家族成员的一致行动安排实际控制恒逸集团84.77%的股权(2018年2月8日,邱建林与杭州万永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邱祥娟、邱奕博、邱利荣、邱杏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持续有效,且依据该协议邱祥娟控制的万永实业、邱奕博、邱利荣和邱杏娟为邱建林的一致行动人,四位股东分别持有恒逸集团27.04%、26.19%、3.94%和1.42%股权)。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为恒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逸集团与恒逸石化、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具有一致行动关系的主体合计持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88%的股份,其中:恒逸集团持有2.34%的股份,恒逸石化及下属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3.54%的股份。除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恒逸石化外,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邱建林先生未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权益股份。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作为恒逸石化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增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
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计划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含)150,000万元,不高于(含)250,0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除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业务开展需要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54,931,008股,持股比例为43.16%(以2025年12月1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通过恒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逸投资持有公司256,338,027股,持股比例为7.12%。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11,269,035股,持股比例为50.28%。

本次权益变动后,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77,130,493股,持股比例为46.55%,通过恒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逸投资持有公司304,179,131股,持股比例为8.44%。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81,309,624股,持股比例为55.00%。


序号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恒逸集团1,554,931,00843.16%1,677,130,49346.55%
2恒逸投资256,338,0277.12%304,179,1318.44%
合计1,811,269,03550.28%1,981,309,6245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5年12月15日,恒逸集团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22,199,485股,增持价格为8.23元/股;
2025年12月15日,恒逸投资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47,841,104股,增持价格为8.23元/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
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中,累计被质押184,0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9%(权益变动后),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增持股份计划,并于2025年6月23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14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2025-06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5年12月15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恒逸石化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名称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钦州市钦州港临海大道68号
股票简称恒逸石化股票代码000703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1、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 司 2、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1、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奔 竞大道353号杭州国际博览中心A座 620室 2、浙江省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3 2301 南岸明珠广场 幢 室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1、恒逸集团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1,554,931,008 持股比例:43.16% 2、恒逸投资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256,338,027 持股比例:7.12%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1.恒逸集团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1,677,130,493 持股比例:46.55% 变动数量:122,199,485 变动比例:3.39% 2、恒逸投资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304,179,131 持股比例:8.44% 变动数量:47,841,104 变动比例:1.33%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时间:2025年12月15日 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是? 否□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
基本情况 
来12个月内 继续增持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信息披 露义务人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计划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 不低于(含)150,000万元,不高于(含)250,0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 过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1)。 除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 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次增持主体恒逸集团曾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增持股份计划,并于2025 年6月23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6日、2025 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 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14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 公告》(2025-065)。
(此页无正文,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一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5 12 15
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5 12 15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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