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建艺(002789):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公司”) 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依据国家财经法 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下属所有子公司,以及集 团财务管理中心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制定财 务政策,各公司财务部门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 2.合规优先,风险可控:所有财务活动需符合国家税法、 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建立风险管控机制,降低财务风险。 3.预算引领,效益导向: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统筹 资源配置,提升集团整体经济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职能与职责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职能 (一)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职能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为集团一级财务管理部门,统筹全集 团财务工作,根据集团业务规模、管理需求及发展阶段可灵 活设置专业小组。核心职能包括核算管理、预算管理、税务 管理、内控管理等,并按职能划分管理小组,各小组定位如 下: 1.核算管理小组:聚焦集团及各公司会计核算标准化、 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档案规范化管理,统筹协调内外部审计 配合工作; 2.预算管理小组:主导集团全面预算全流程管理,包括 预算编制组织、执行监控与差异分析; 3.税务管理小组:统筹集团税务筹划、申报指导与税务 风险防控,确保税务合法合规; 4.内控管理小组:负责集团财务风险识别评估、内控制 度流程设计优化,配合内外部审计问题整改跟踪等工作。 (二)各公司财务部门职能 各公司财务部门隶属于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服从集团财 务管理中心管理及业务指导,具体负责本公司财务日常运营 工作,确保集团财务政策、财务制度标准在基层落地执行; 各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自身经营的业务体量及管理需求,设 置相应财务岗位(如核算岗、预算岗、税务岗,内控岗等), 承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及专业部门的工作部署与要求,配合 内外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第五条核心部门职责 (一)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及下属小组职责 1.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职责 (1)统筹制定集团财务战略、财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流 程,确保财务工作合规高效; (2)根据集团发展需求,优化调整内部专业部门设置 与职能分工,保障集团财务体系顺畅运行; (3)向集团管理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与决策支持,助 力集团战略落地; (4)监督各专业小组、各公司财务职责履行情况,考 核财务工作成效,协调外部审计相关资源。 2.核算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集团统一的会计科目、会计政策与核算细则, 规范各公司账务处理标准; (2)指导各公司财务部门开展日常核算工作,审核核 算数据准确性,解决核算疑难问题; (3)负责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财务报告的编制与 复核,确保报告真实合规、数据准确; (4)制定集团财务档案管理标准,监督各公司财务档 案(凭证、报表、合同等)的保管、借阅与销毁流程,确保 档案安全完整; (5)统筹协调外部审计配合工作: 对接外部审计机构(如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税务专项审 计),沟通审计范围、时间安排、资料需求及审计进度,定 期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汇报审计进展。 组织集团内部各职能部门、各公司财务部门准备审计所 需资料。 协调审计现场工作,解答审计机构关于财务核算、报表 编制的疑问,配合审计抽样核查。 3.预算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与编制流程,明确预 算编制范围、口径、方法与时间节点,确保预算编制规范化; (2)组织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开展下一年度预算 编制工作,收集汇总预算草案并进行初审,提出优化调整建 议; (3)监控集团整体及各公司预算执行情况,每月汇总 各公司预算与执行的差异及差异原因,形成《预算执行分析 报告》上报集团管理层; (4)受理各公司预算调整申请,审核调整合理性与必 要性,所有预算调整审批事项按照集团分级授权进行审批。 4.税务管理小组职责 (1)持续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地方税收优惠及行业税 收导向,结合集团业务特点制定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方案, 降低集团整体税负,提升税务效益; (2)指导各公司财务部门完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等税种的申报与缴纳,确保申报数据准确、申报期限 合规; (3)建立集团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排查各公司税 务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4)组织集团税务培训(如最新税收政策解读、税务 申报实操要点、税务风险案例分析等),提升集团及各公司 财务人员的税务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 (5)对接税务机关,配合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政策 调研等工作,协调解决税务争议与疑难问题,维护集团与税 务单位良好关系; (6)配合内外部审计工作,提供纳税申报表、税务台 账、税收优惠备案资料等。 5.内控管理小组职责 (1)结合集团业务开展情况,主导编制或完善财务管 理相关制度,设计优化财务内控流程,制定内控执行标准, 监督业财内控流程的实际执行情况,结合业务填补管理漏洞; (2)配合内外部审计工作,提供集团财务内控制度、 内控流程文件等; (3)针对内外部审计发现的财务问题,牵头制定整改 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跟踪整改 进度,验证整改效果,确保问题闭环整改; (4)组织集团财务内控培训,提升各部门、各公司人 员的内控合规意识,推动内控文化建设,形成“全员参与、 全员合规”的内控氛围。 (二)各公司财务部门职责 1.执行集团核算管理部门制定的核算标准,完成本公司 日常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2.按集团预算管理小组要求编制本公司年度预算草案, 严格执行已审批预算,及时上报预算执行偏差,配合预算调 整申请的资料准备与上报工作; 3.在集团税务管理小组指导下,完成本公司月度、季度、 年度税务申报与税款缴纳,妥善保管税务凭证、申报表及相 关资料,配合税务检查与风险排查; 4.落实集团内控管理小组制定的财务内控流程,开展本 公司财务风险自查,及时上报风险隐患,配合集团内控评估 工作; 5.按集团核算管理小组要求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按时 上报集团;根据集团各职能部门需求,提供本公司财务数据 与资料,配合工作核查; 6.管理本公司财务档案,按集团财务档案管理标准完成 档案整理、归档与保管,严格履行档案借阅审批手续,确保 档案安全; 7.配合内外部审计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管理 第六条核算标准 1.各公司需严格执行集团核算管理部门制定的会计科 目、会计政策与核算细则,不得擅自调整核算方法或科目使 用,确保全集团会计信息口径一致、可比; 2.会计核算需遵循“权责发生制”“收入与费用配比”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及时、准确记录经济业务; 3.各公司财务部门每月需按时完成账务结账工作,结账 前需对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等进行对账,存货及固定资产等 实物资产应定期盘点,确保核算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若存 在差异,需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第七条凭证与档案管理 1.财务凭证需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经本公 司凭证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财务系统;严禁使用伪造、 变造及作废的原始凭证; 2.各公司财务档案需按集团核算管理小组制定的标准 分类保管;电子档案需加密存储、定期备份,纸质档案需存 放于专用档案柜,确保档案安全; 3.财务档案(含审计资料)的借阅及复印,按公司档案 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财务报告编制 1.各公司每月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公司月度财务 快报的编制,经本公司负责人确认后上报集团核算管理部门; 2.集团核算管理小组在收到各公司财务快报后2日内完 成审核与合并,编制集团月度合并财务报表,经集团财务管 理中心负责人确认后上报上级单位; 3.季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集团核算管理部 门根据公司证券部向交易所申请的披露时间,做好相关工作 铺排,向各公司财务部门下发编制要求,各公司财务部门应 严格按时间及编制要求完成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提交。集团 核算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完成合并报表及相关数据汇总,经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上报集团管理层审批后,提 交证券部门对外披露; 4.年度财务报告需由集团核算管理小组牵头编制,经外 部审计机构审计后,配合公司证券部门按上市公司监管机构 的要求完成对外披露,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披 露后,由集团核算管理小组将审计报告进行归档。 第四章税务管理 第九条税务筹划与申报 1.集团税务管理小组每年度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制定《税 务筹划方案》,明确各税种筹划重点(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地方产业税收扶持政策等),各公 司需按方案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如研发项目立项文件、高新 技术企业资质证明等); 2.各公司财务部门需按税务部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增 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等税务申报及缴纳。在 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各公司需建立“税务管理台账”,系统记录发票与税 款相关信息,包括开具、收取(含专票、普票)发票的关键 内容,以及税款计算、缴纳、退抵明细等,全面保障发票管 理与税收缴纳全环节可查可追溯。 第十条税务风险管控 1.集团税务管理小组定期组织税务培训,培训内容需结 合最新税收政策、集团业务变化及税务风险案例,各公司财 务负责人及税务专员需参加培训; 2.各公司需在税收政策调整(如税率变化、优惠政策更 新)后10个工作日内,分析政策对本公司税负、经营的影 响,形成《税收政策影响分析报告》上报集团税务管理小组, 由税务管理小组统筹调整集团税务策略; 3.严禁各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增成本费用、隐瞒应税 收入、违规享受税收优惠等方式逃避纳税;集团税务管理小 组定期对各公司发票管理、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 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 1.集团预算管理小组编制集团预算方案,报集团管理层 审批,对不符合集团发展战略和目标的事项,集团管理层责 成下属公司进一步修正调整; 2.每年第四季度启动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具体时间安 排根据集团年度预算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与调整 集团预算管理小组按公司的《预算管理制度》规定,汇 总各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相关审批意见进行预算调整, 监控各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及调整情况。 第六章财务风险管控 第十三条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应对 1.集团内控管理小组和各公司财务内控岗应定期开展 对各公司财务风险情况的评估工作,如实反馈日常工作中发 现的风险问题,评估工作完成后,内控管理小组和各公司财 务内控岗应将评估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2.对评估发现的财务风险,由内控管理小组跟踪整改进 度,验证整改效果,确保问题闭环整改; 3.建立集团财务风险台账,由内控管理小组动态更新风 险信息并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及管理层汇报;对长期未整改 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风险,需升级至集团决策层审议,确保风 险全面受控; 4.各公司财务部门需定期开展财务风险自查,重点自查 税务申报准确性、核算数据完整性、预算执行合规性;自查 发现的风险需立即整改,重大风险需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 报、漏报。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管理 中心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