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000419):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21:40:58 中财网

原标题:通程控股: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1—3页二、财务报表……………………………………………………… 第4—7页(一)资产负债表…………………………………………………第4页
(二)利润表………………………………………………………第5页
(三)现金流量表…………………………………………………第6页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7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第8—39页审 计 报 告
天健湘审〔2025〕429号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五八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银五八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银五八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长银五八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银五八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长银五八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长银五八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银五八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银五八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银监复〔2017〕13号文件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栋12楼。本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MA4LAXAP6H的营业执照,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12,368.9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曦。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分局核准,公司取得编号为00568764的金融许可证。

本公司属金融业。主要经营活动: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于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放中央银行的其他款项(不含缴存财政性存款)及原到期日在3个月以内的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本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本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有序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被视为非活跃市场。非活跃市场的迹象主要包括:存在显著买卖价差、买卖价差显著扩大或不存在近期交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常用的估值技术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这些估值技术包括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和/或不可观察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性标准: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不利变化,五级分类为关注级别。

上限标准: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视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5)本公司债务人对本公司的任何本金、垫款、利息或投资的公司债券逾期超过90天将被认定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6.合同现金流量的修改
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这类合同修改包括贷款展期、修改还款计划,以及变更结息方式等。当合同修改并未造成实质性变化且不会导致终止确认原有资产时,本公司在报告日评估修改后资产的违约风险时,仍与原合同条款下初始确认时的违约风险进行对比,并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

7.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要求发行人为合同持有人提供偿还保障,即在被担保人到期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支付款项时,代为偿付合同持有人的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在担保提供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之后,负债金额按初始确认金额扣减担保手续费摊销后的摊余价值与对本公司履行担保责任所需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最佳估计孰高列示。与该合同相关负债的增加计入当年合并利润表。

本公司提供的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减值。本公司并未承诺以任何低于市场利率的价格发放贷款,也不以支付现金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为贷款承诺的净结算。

本公司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年限平均法205
年限平均法55
年限平均法55
年限平均法55
年限平均法55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九)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一)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十二)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按其公允价值,即以实际收到的款项(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扣减交易费用的差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并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对实际收到的借入资金净额和到期应偿还金额之间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借款期间内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收入和支出确认的原则和方法
1.利息收入和支出
本公司对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外的其他生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的一种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将予以考虑。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时,采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支出
本公司通过在特定时点或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和接受服务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支出。

本公司通过提供和接受特定交易服务收取和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的,与特定交易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在交易双方实际约定的条款完成后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支出。

3.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十四)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十六)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十七)一般风险准备金
一般风险准备金为利润分配处理,本公司按以下两种方法取最高值,自盈利年度起分5年逐步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
1.按期末风险资产1.5%;
2.按期末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对于未分五级分类的按1%计提。

(十八)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4年3月,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内部数据和风险计量技术完善,本公司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模型进行了优化。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变化体现在:(1)调整了阶段划分标准,从“逾期超过60天进不良”修改为“逾期超过90天进不良”;(2)调整了部分阶段的LGD参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贷款拨备人民币1.33亿元。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计税依据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应缴流转税税额
应缴流转税税额
应缴流转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编号GR2023430019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司2023-2025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存放同业款项

期末数
1,843,007,588.38
 
1,843,007,588.38
790,172.97
1,842,217,415.41
2.发放贷款和垫款
(1)按计量分类

期末数
26,409,888,238.77
2,286,041,585.47
2,050,322,414.55
26,645,607,409.69
(2)按担保方式分类

期末数
26,409,888,238.77
26,409,888,238.77
(3)逾期贷款情况

    
逾期1天至90天 (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 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 3年(含3年)逾期3年以 上
910,359,037.97481,422,143.60  
910,359,037.97481,422,143.60  
(续上表)

    
逾期1天至90天 (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 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 3年(含3年)逾期3年以上
583,001,781.46320,018,616.68  
583,001,781.46320,018,616.68  
(4)贷款损失准备(不含应计利息)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减值)
107,263,058.90905,183,527.80226,501,382.98
   
22,527,595.96-22,449,857.60-77,738.36
-13,415,877.4114,096,756.82-680,879.41
-4,971,718.60-191,780,525.25196,752,243.85
-46,183,483.98347,584,907.801,993,150,132.88
  102,781,747.38
  -1,556,739,673.10
 -164,865,469.25-281,779,312.95
65,219,574.87887,769,340.32679,907,903.27
3.固定资产

电子设备运输设备
  
11,928,347.94370,806.04
318,988.94 
318,988.94 
  
  
12,247,336.88370,806.04
  
9,049,537.70322,910.24
1,104,766.1529,355.50
1,104,766.1529,355.50
  
10,154,303.85352,265.74
  
2,093,033.0318,540.30
2,878,810.2447,895.80
4.在建工程

5.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17,824,332.23
2,230,978.31
2,230,978.31
 
 
20,055,310.54
 
6,328,140.93
6,727,604.30
6,727,604.30
 
 
13,055,745.23
 
6,999,565.31
11,496,191.30
6.无形资产

软件
 
28,319,059.50
327,302.14
232,962.52
94,339.62
 
28,646,361.64
 
12,810,413.18
2,853,675.99
2,853,675.99
 
15,664,089.17
 
12,982,272.47
15,508,646.32
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末数  
可抵扣或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或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5,383,141,665.71807,471,249.853,843,408,437.34
5,442,326.19816,348.9310,332,701.32
1,333,340,692.05200,001,103.81934,004,372.17
83,067,010.6912,460,051.60 
49,086,068.587,362,910.29 
6,854,077,763.221,028,111,664.484,787,745,510.83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数  
可抵扣或应纳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或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
6,999,565.311,049,934.8011,496,191.30
6,999,565.311,049,934.8011,496,191.30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期末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负债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互抵金额
1,049,934.801,027,061,729.681,724,428.70
1,049,934.80 1,724,428.70
8.其他资产

期末数
39,285,816.55
37,819,330.01
5,151,688.38
82,256,834.94
(1)应收利息

期末数
41,845,406.15
2,559,589.60
39,285,816.55
(2)其他应收款

期末数
31,028,222.78
2,487,781.33
24,951,460.34
58,467,464.45
20,648,134.44
37,819,330.01
(3)长期待摊费用

期末数
5,073,751.11
77,937.27
5,151,688.38
9.拆入资金

期末数
25,184,231,500.00
25,184,231,500.00
258,854,143.91
25,443,085,643.91
10.应付职工薪酬
(1)明细情况

期初数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77,097,342.19221,419,926.82212,784,773.35
16,830,000.0026,944,062.7530,933,118.16
 2,471,648.502,471,648.50
93,927,342.19250,835,638.07246,189,540.01
(2)短期薪酬明细情况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74,990,952.33192,029,625.78181,793,037.51
 4,562,398.954,562,398.95
 7,801,184.577,801,184.57
 7,399,885.617,399,885.61
 345,129.60345,129.60
 56,169.3656,169.36
 12,086,765.0012,086,765.00
2,106,389.864,939,952.526,541,387.32
77,097,342.19221,419,926.82212,784,773.35
(3)设定提存计划明细情况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13,512,470.9813,512,470.98
 588,023.91588,023.91
16,830,000.0012,843,567.8616,832,623.27
16,830,000.0026,944,062.7530,933,118.16
11.应交税费

期末数
59,558,384.69
174,437,761.66
1,330,286.04
1,796,032.75
6,143,574.56
243,266,039.70
12.应付债券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208,021,890.42
208,021,890.42
(2)重要应付债券

期末数发行日期期限
208,021,890.422024-11-193年10个月
208,021,890.42  
13.租赁负债

期末数
5,561,067.26
118,741.07
5,442,326.19
14.其他负债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40,014,489.39
40,014,489.39
(2)其他应付款

期末数
21,813,879.04
 
 
10,033,145.19
5,917,195.96
2,250,269.20
40,014,489.39
15.股本
(1)明细情况

期初数本次变动增减(+、-)  
 发行新股其 他小计
900,000,000.00223,689,091.00 223,689,091.00
(2)本期变动说明
经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股东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现金增资560,999,998.11元、145,231,2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223,689,091.00元,计入资本公积482,542,107.11元。

16.资本公积
(1)明细情况

期初数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482,542,107.11 
 482,542,107.11 
(2)本期变动说明
本期股本溢价增加详见本附注五、(一)15.股本之说明。

17.盈余公积
(1)明细情况

期初数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194,151,366.613,359,741.56 
194,151,366.613,359,741.56 
(2)其他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8.一般风险准备
(1)明细情况

期初数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480,298,852.4675,716,822.16 
480,298,852.4675,716,822.16 
(2)其他说明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银行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能损失,本公司按以下两种方法取最高值,自盈利年度起分5年逐步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1)按期末风险资产1.5%;2)按期末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对于未分五级分类的按1%计提。

19.未分配利润

 
金 额
1,267,063,446.91
33,597,415.61
3,359,741.56
75,716,822.16
1,221,584,298.80
(二)利润表项目注释
1.利息净收入

本期数
 
3,754,669,185.68
17,040,245.00
3,771,709,430.68
 
767,320,713.23
14,086,626.02
781,407,339.25
2,990,302,091.43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期数
27,248,999.13
656,666.46
26,592,332.67
6,775,736.36
5,574,021.69
1,201,714.67
20,473,262.77
3.投资收益

本期数
-25,205,442.44
-25,205,442.44
4.其他收益

本期数
486,236.04
341,996.20
828,232.24
5.税金及附加

本期数
14,831,181.47
5,952,788.33
4,640,912.73
3,377,848.00
28,802,730.53
6.业务及管理费

本期数
250,835,638.07
113,027,120.03
1,134,121.65
2,853,675.99
2,990,553.47
297,703.67
6,727,604.30
377,866,417.18
本公司核算的2023年、2024年的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40,800,752.50元、136,457,739.12元。

7.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数
-251,673.96
2,530,747,616.33
31,074,062.68
-17,643,463.27
2,543,926,541.78
8.营业外收入

本期数
30,000.00
6,698.00
36,698.00
9.营业外支出

本期数
 
 
 
 
10.所得税费用

本期数
312,866,068.65
-310,624,331.75
2,241,736.90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本期数
 
33,597,415.61
2,543,926,541.78
1,134,121.65
2,853,675.99
7,025,307.97
2,990,553.47
 
 
 
 
14,086,626.02
25,205,442.44
-310,624,331.75
 
-4,087,225,289.06
2,328,260,496.54
 
561,230,560.66
 
 
 
 
 
1,840,205,901.60
1,396,651,524.78
 
 
443,554,376.82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期末余额
1,840,205,901.60
 
1,840,205,901.60
1,840,205,901.60
(四)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5之说明。

(2)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六)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3)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情况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万元)母公司对本 公司的持股 比例(%)
湖南长沙货币金融服务402,155.3856.66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主要包括:1)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2)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3)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5.00%及以上股权股东,如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如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关联方利息收入

本期数  
本期发生额占全部利息 收入比重(%)本期发生额
10,504,669.050.2810,024,835.18
  850,149.61
10,504,669.050.2810,874,984.79
2.关联方利息支出

本期数  
本期发生额占全部利息 支出比重(%)本期发生额
4,693,333.330.604,211,459.24
64,075,951.008.20104,885,434.74
68,769,284.338.80109,096,893.98
3.存放同业款项关联方余额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