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富春环保(002479):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5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6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3,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对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瑞南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的担保,对铂瑞能源(万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瑞万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年。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铂瑞南昌因生产经营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象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西分行”)申请借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对铂瑞南昌在华夏银行象湖支行借款的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新增担保);对铂瑞南昌在交通银行江西分行借款的担保金额不超过29,000万元(其中24,000万元为置换原在建设银行的担保,5,000万元为新增担保)。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前,公司对铂瑞南昌的担保余额为28,760万元(其中在建设银行的24,100万元担保余额本次进行置换),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对铂瑞南昌的担保余额为36,66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铂瑞万载为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宜春分行”)申请借款,公司对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4,000万元(置换原在建设银行的担保)。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前,公司对铂瑞万载的担保余额为26,369万元(其中在建设银行的24,666万元担保余额本次进行置换),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对铂瑞万载的担保余额为25,703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297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雄溪路1022号 成立日期:2017-03-21 法定代表人:钱剑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35T95NXW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废旧物资回收;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铂瑞(南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铂瑞能源(万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铂瑞能源(万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6-11-09 法定代表人:高兴尧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MA35L6YC2G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再生物质回收与批发、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铂瑞(万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 4、主债务人: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 5、担保额度:主债权本金3,000万元以及利息、罚金、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4、主债务人: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 5、担保额度:主债权本金29,000万元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4、主债务人:铂瑞能源(万载)有限公司 5、担保额度:主债权本金24,000万元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铂瑞南昌和铂瑞万载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能有效监管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铂瑞南昌和铂瑞万载的经营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金额为34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77,000.00万元,对孙公司担保额度为63,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7,938.63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6.09%。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铂瑞南昌《最高额保证合同》(华夏银行象湖支行); 4.铂瑞南昌《最高额保证合同》(交通银行江西分行); 5.铂瑞万载《最高额保证合同》(交通银行宜春分行)。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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